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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法规实施座谈会
推动珠海无障碍城市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发布时间:2022-08-19

  为深入推进《珠海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执行,81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实施座谈会,提出相关意见建议。这也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法规实施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潘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条例》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2123日起施行,这是全国第二部以无障碍城市建设为主旨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将“无障碍理念”融入整个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把残疾人及老年人、儿童、孕妇、伤病患者等有无障碍需求者都纳入立法保障范围,成为无障碍设施和服务的使用者、体验者和受益者。《条例》提出全流程建立完善无障碍设施“硬环境”,多维度优化无障碍信息、服务“软环境”,多方面构建无障碍城市建设保障机制,多层次织密法律责任的高压线,增强无障碍城市建设的制度刚性。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条例》的主要制度内容。副市长张晨和相关职能部门同志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就如何推动法规的贯彻实施作发言。各职能部门将从加强监管、执法、宣传、建设等各方面推动法规落地落实。

  市司法局表示,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职能,以深化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将条例纳入普法工作重点,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群策群力共同做好条例宣传工作;重点针对无障碍城市建设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执法意识不强、执法交叉等问题,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让法治软环境成为无障碍建设的硬支撑。

  市公安局表示,将严格执法,系统整治违反《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包括建立常态化执法联动机制、整治违法占用盲道或无障碍通道设置停车泊位行为、依法查处占用盲道或无障碍通道行为、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理念、持续推进停车问题综合治理,推动《条例》相关规定落地落实落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表示,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重点环节把关,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活动监督管理,包括加强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阶段的监督;强化各部门联动、压实属地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提升整体监督管理水平。

  市交通运输局表示,将做好《条例》及其相关配套制度的宣传与解读工作,继续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无障碍设施工程的新建、改造实施,完善交通工具及站场等重点领域的无障碍服务功能,常态化开展无障碍设施监管,强化多部门执法协作联动、形成执法合力。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表示,将结合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无障碍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再排查再整治,全面落实无障碍设施设备的设置标准和管理维护规范;加强巡查检查,不断完善日常巡查机制,推进无障碍设施常态化监管,加大无障碍设施专项执法力度。

  市残联表示,将积极组织有需求者体验使用无障碍设施;对旅游、医疗、酒店、银行、交通等行业以及高校和企业的助残志愿者进行《条例》的集中宣讲、解读和培训;进一步与珠海传媒集团做好人工智能手语播报系统合作,为听障人士了解党和政府的声音、融入主流社会、参与政治生活打造更加便捷顺畅的平台。

  张晨表示,《条例》的出台对推进我市无障碍城市建设走在全国前列起到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政府各部门将加强法规的理解学习,将法规的实施和“深化文明城市建设”“民生微实事”等工作相结合,用心用情抓好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无障碍城市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作,统筹解决无障碍城市建设中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促进重点领域无障碍建设;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强法规宣传普及力度,引导广大市民关心、支持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提高全社会维护无障碍环境的意识。

  潘江指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及时跟进法规实施情况,履行监督保障法律实施的重要职责,推动“法之必行”。各相关部门要重点抓好法规中新制度、新规定、新要求的贯彻实施,针对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拿出“新招、实招、硬招”。要全面落实政府法定职责和执法责任,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提高法治化水平。要抓紧完善规划、标准体系及配套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无障碍城市建设保障机制,认真听取有需求者的意见,进一步增强相关规划、标准和政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推动无障碍服务走向专业化,助力珠海建设成为全国无障碍城市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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